发票制度
1.在提交订单时,如果需要发票请您同时选择填写发票抬头,我们会为您提供本次购物明细的机打小票及发票。
2.发票中不包含运输费。
3.发票金额不能高于订单金额。
4.发票抬头内容不能为空,您可写个人或公司名称。
5.发票内容栏按实际商品填写。
6.如补开发票,请将您收货时随同商品一同收到“瑞多美发货单”,连同补开发票的抬头,在一年内以平信的形式寄给我们(“瑞多美发货单”是您办理退换货及补开发票的唯一依据),我们会为您补开发票并以平信的形式邮寄给您。
7.收到发票后如发现发票抬头、内容或金额等与您下订单时所填写的项目不符,请先与客服中心联系确认后,还需将原发票退回瑞多美才予以重开。
您可将发票寄至以下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小关街120号北京万盛商务会馆A区226室
邮编:100083 瑞多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收